大学生家教工作是一项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。【上海家教中心-www.复旦家教.com】为规范大学生家教工作,维护大学生、客户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家教中心的职责 1、 负责家教工作的宣传、岗位开发; 2、 负责家教人员的培训、资格审定、推荐; 3、 提供家教咨询,学生家教申请、客户信息登记; 4、 客户资质审查,家教协议签订; 5、 跟踪调查,评奖评优。 二、家教资格的审定 1、 大学生资格审定 ⑴ 大学生填写的《我做教员》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可靠; ⑵ 学习成绩良好,具有一定的家教经验; ⑶ 思想作风正派,工作认真负责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; ⑷ 普通话标准,表达清晰; ⑸ 经对以上内容审核认定后方予建档、入库。 2、客户资格审定 ⑴ 出具有效证件(户口本、身份证或工作证); ⑵ 对于通过电话或网上联系、以及他人介绍的客户,其资质审查在签订协议时完成; ⑶ 经审查合格后,方予建档、入库,推荐大学生与客户见面; 三、工作程序 1、所有报名的大学生教员必须有认真的态度,方可上岗; 2、聘请家教的客户,凭有效证件(户口本、身份证或工作证)到家教服务中心审核、登记;通过电话或网上联系、以及他人介绍的客户,由家教中心负责登记,签订协议时进行资质审核; 3、家教中心根据客户要求,选拔、推荐教员授课; 4、经双方协商达成意向后,大学生、客户、家教中心三方签订《家教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"协议书"); 5、在协议签订完以后,大学生即可按双方商定的时间、方式开始家教工作。 四、家教工作的管理 通过家教中心联系的家教,须办理登记,并签订《家教协议书》。对未签订"协议书"而私自从事家教工作的大学生,在家教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,均由大学生本人负责,家教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取消其家教资格。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大学生,不得推荐其从事家教工作。 五、权利与义务 1、 教员 ⑴ 妥善处理家教工作与自身学习的关系,不能因从事家教工作而影响自己的学习; 更不得因从事家教工作而发生旷课、迟到和早退现象; ⑵ 每节课做教学备课,二节课后做教学计划书; ⑶ 进行家教时要衣着整洁,言行文明,不得向客户提出协议以外的要求; ⑷ 进行家教要准时,足时,严禁私自更改教学时间和次数。如遇特殊情况临时无法上门的,要提前或电话通知客户,并商定补课时间;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从事家教工作的大学生,要提前两周告知客户和家教中心。 ⑸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凡在进行家教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,须及时向家教中心反映; 2、客户 ⑴ 尊重和维护家教大学生的合法权益,保证家教大学生的人身安全; ⑵ 能积极配合家教大学生做好子女的辅导工作; ⑶ 按协议规定,及时支付家教大学生的酬金; ⑷ 协助家教中心做好家教大学生的跟踪调查工作; ⑸ 对使用不满意的大学生,可向家教服务中心提出调换要求,我们将及时了解情况,予以调换。 六、考核制度: 1 、无故旷课考核30元/次。 2 、因迟到、未满教学时间、未备课等不负责行为导致家长投诉的考核20元/次。 3 、一月内擅自改动时间两次以上的考核30元/次。 4 、考试期间或其他时间无故停课的,扣除所有家教费。 5 、公司对以下行为扣除所有费用,立即辞退: (1) 私自家教。 (2) 对公司诬蔑行为。故意损坏公司物品。毁坏公司声誉。 (3) 将公司资料,信息故意外漏或自用。 (4) 一月内旷课达两节。 (5) 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。 七、本办法由家教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——王老师—— |